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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白宫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奥巴马总统于当日签署H.R.4105法案,授权美政府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

  该法案的生效时间追溯到2006年11月20日,从而使美商务部已针对中国产品做出的24个反补贴裁决合法化。该法案还涵盖了双重计算问题。此前,美国会参、众两院已分别于3月5日和6日表决通过相关法案。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