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是否“扩围”需要科学评估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6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进展比较顺利,运行平稳,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与上海重庆两市政府一起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称,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效果非常好,建议向全国推广。(3月6日中国网《新京报》)
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传闻早就出现,谢旭人部长的表态算是给出了权威答案。当然,这不意味着没有讨论的余地,何况,房产税一直备受争议,而制定公共政策显然需要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审慎而为。
所谓“试点”就是试试看,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只有试点成功才能推广,这是基本原则和常识。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仅一年,大部分房产税去年年底才收上来,试点效果如何目前恐未明朗。“效果非常好”仅仅指“97%的税都收上来了”“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税收上来了只是对政府收入的效果非常好,未必是对房地产市场对民众利益的效果非常好。
房产税最初以“抑制房价”的面目出现,赢得了许多民众的支持,但后来人们发现,而且有关部门也承认,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的税收渠道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才是开征房产税的最大目的,这就不免让人感到担忧。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只是针对高档房大房子或多套住房征税,但是,在地方政府增加自身收入的冲动下,今后会不会将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即使是向多套住房征税,也并非与普通人无关,因为多套住房一般用于出租,向房东征收的房产税最终会让租房者埋单,而租金上涨租房太贵又会逼迫更多人买房,增加商品房的市场需求,导致楼市调控难度加大甚至房价反弹。
房产税可能加重人们的住房负担,这是人们最大的担忧,而它换来的好处又是什么呢?有人说,房产税可以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种想法值得商榷。有了房产税这项稳定的税源,土地出让金就不收了?拍卖土地时就会“价低者得”吗?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出让金过日子叫做“土地财政”,将来依赖房产税过日子就可以叫做“住房财政”了,两者都是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换汤不换药,相比土地出让金,房产税的“优点”只在于,无论房价涨与跌,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得的收入均可“旱涝保收”。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简单地否定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而是想表明,是否扩大范围需先对房产税进行科学的评估,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权衡其利弊得失,并将其付诸公论,看看民众的意见如何。房产税涉及民众切身利益,不能关起门来决策。
来源:长江商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