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透视个税改革 个税收入缘何不降反升

        从2011年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然而据统计,在2011年中国的税收收入完成了89720.31亿元,超过了2010年全年财政收入的总和。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个税增幅同比高达25.2%,个税收入占比不降反增,引人关注。

  个税减征 为何总量不降反升?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6509.52亿元,同比增长22.6%。在各项税收中,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亿元,同比增长25.2%。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7%,高于2010年的6.6%。分析报告还显示,2011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连续跳过5000亿元和6000亿元两个大关,达6054.09亿元,中国个人所得税增收规模也因此首次突破千亿元,比2010年增收1216.92亿元。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刘小川认为,征收个税的根本目的在于借助税收的杠杆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换句话说,就是让低收入者少缴或不缴税,让高收入者多缴税。关键是个税征收要深化改革,要通过细化管理,让人人得到实惠,如,以家庭收入为单位征收;各地生活成本不同,缴税也应有些差异。

  个税收入上半年增长缘何超35%

  税收超增该怎么看

透视个税改革 个税收入缘何“不降反升”

  肯定个税改革带来的减税效应

  个税改革之后,两个月减税130亿元左右,应该说是一个不小的减税规模。但是从网上跟帖来看,很多网民还是认为减税规模小,应该学习香港税制,拿香港“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只需缴税729港元”进行对比。笔者觉得,在当前内地税收结构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比重较小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和香港比,而是要看改革的减税方向。对于减税改革,纳税人要与官方形成良好互动,而不是让质疑和指手画脚,淹没正确的改革价值取向。

  首先,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小,减税规模自然就小。财政部日前公布了《2011年1-9月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1~9月,个人所得税完成4995.12亿元,同比增长34.4%。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0%。由此,我们计算得知,个税月平均收入为550亿元。如果按照10月份个税减税额99亿元计算,减税比例达到18%以上。这应该是一个不小的减税幅度。


  透视2012年我国结构性减税路线图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明年结构性减税政策将如何蓄势再发力?对此,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5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阐释了明年完善结构性减税的路线图。

  谢旭人指出,2012年我国将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财政部已于本月中旬宣布,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我国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将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

  纳税义务人:个税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其划分标准在于是否满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条件。如果满足则为居民纳税人,将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纳税;否则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在中国境内所得纳税。

  应税所得:我国税法按分类征收制度规定应税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设置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超额累进税率又根据所分级数定为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此外,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来源:新华网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