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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矿石资源税税率上调 锡矿石税率提高20倍

 

      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全面上调铁矿、锡矿、钼矿、菱镁矿、滑石和硼矿的税率。之前,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现调整为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其他矿种方面,锡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调整幅度最大,为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吨;四等矿山每吨14元;五等矿山每吨12元。较此前2011年新调整的资源税提高了20倍。此外,钼矿石、菱镁矿、滑石、硼矿资源税适用税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资料显示,这次调整税率的矿产品,包括锡矿、钼矿、菱镁矿等全都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资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此前就修改资源税暂行等行政法规答记者问时表示,改变目前资源税税负水平偏低的状况,提高资源税在资源价格中的比重,有利于避免属于国家所有的稀缺性资源利益的流失。

 来源:云南信息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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