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今日凌晨通过14条新浪微博全面解读上海、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看法。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今日凌晨通过14条新浪微博全面解读上海、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看法。
(房产税看法之一)博友问我如何看房产税试点,我23点半开完会,重感冒头昏脑胀,未仔细研究,不当处请谅。上海方案去年第三季度已报到国务院,新购、人均70平方米以上征税,减到60。26号下午我在松江一个会上说,房产税这只靴子早晚要掉下来,可能就是明天,也可能很久。现在看,中央还是下了决心。
(房产税看法之二)打比喻的话,上海方案更像是“共和党方案”,“重庆方案”更像“民主党方案”;上海向右,“中偏右”;重庆向左,“中偏左,偏红”。“中”,是依全球经验,房产税对房价走势,短期有冲击,中长期作用有限,对价格影响总体“中性”,但对“投资、投机驱动型房价上升”肯定是抑制。
(房产税看法之三)上海方案全市推开,不征存量,对新购且属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人均超过60平方米以上面积征税。上海的客观现实是“两高”,房产作为资产的属性较高,居民房产占其总资产比重较高,故上海方案实事求是,尊重现实,利于稳定。
(房产税看法之四)上海方案在增量征收部分,也有诸多“软着陆”和“减缓”性措施:一是暂按应税交易价70%缴税;二是房价低于上年新建商品住房均价2倍(含)的,税率暂减为0.4%:三是有6种税收减免情况,覆盖很宽。所有这些措施,特别是6种税收减免,显示出政府一手要征,一手要稳,用心良苦。
(房产税看法之五)重庆方案是“四个征收”,一是主城区征收;二是对个别存量市场征收,即对个人独栋商品住宅(可免税180平方米)征收;三是对新购高档住房(高出市场均价2倍以上)征收(新购独栋和高档住房免税面积100平方米);四是对炒楼者(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征收。
(房产税看法之六)重庆方案还有三个特点,一是“不留余地”,现在是“首批征收对象”,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二是“抑制炒楼”,不给这些人余地,“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三是很刚性。
(房产税看法之七)重庆方案刚性表现:独栋和高档房一经纳入应税,如无新规,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计税价和税率均不变;一家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办法出台前的多套可任选一),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很少。
(房产税看法之八)重庆方案刚性还表现在,明确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滞纳金。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先把“大棒”也给你看。
(房产税看法之九)相比起来,重庆方案复杂一些(税率也分级),刚性一些,上海方案简单一些,柔性一些;重庆方案更像一个年轻人的大刀阔斧,上海方案更像一个中年人的稳健务实;重庆方案像是历史包袱更少的新举措和新宣言,上海方案像是更注重历史传承和新老接续的太极推手。
(房产税看法之十)重庆方案是重庆为了自身未来发展而出台的。一则,吸引制造业内迁是重庆产业重点,制造业对成本高度敏感,城市房价就是制造业门槛;二则,城乡统筹是重庆重大挑战,统筹则要防止分化。重庆方案带有未雨绸缪、相对严厉的一面,因为它不能等到房价飞起来再动手。
(房产税看法之十一)重庆上海,一江头尾,这一江是调控大势,无可阻挡。重庆方案更多嘉陵江的气息,更生动,更多传播点,更有气势。上海方案更多黄浦江的气息,没有太多惊人语,温和而不乏智慧。水土不同,经济结构和城市化程度不同,加上管理风格上各有偏好,两个方案自然也不同,互换也不成。
(房产税看法之十二)房产税不会改变房地产大势,刚性需求(城市化等)、流动性、单位可建设用地上GDP产出的增长趋势(决定税收,决定基础建设投入和公共产品供给,又反哺土地),决定了房地产依然会发展。
(房产税看法之十三)房产税改变的,是资产依赖型、交易驱动型的房价上涨。这一模式以囤地和炒房为基础,多多益善,高高(杠杆率)益善,有产富多产更富,无产少产贫。这种模式的终结开始了。全成本核算下的住房投资回报率将显著下降,住房消费开始合理化,不是多多益善,而是够了就好。
(房产税看法之十四)房产税要顺利试点和推向全国,还应把所有房地产相关税费进行清理、分类,该征的征,该减的减。如果是通过房产税来“调节收入分配”,那么作用未必很大。房产税更应该成为推动政府降低土地依赖、向公共服务转型、推动自身改革的一个开端。税,应是纳税人给政府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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