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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减债务美国税改势在必行

      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的报税单又掀起了美国关于过低的资产收益收入税率的社会讨论。

  “在美国的联邦税务系统中,越来越多的人表达出强烈的不满。颁布多年的一些现行法律的许多特殊规定,已经导致了许多极端复杂的法律争端,同时也引起了众多对现行法律基本公平性和适用性的质疑。”这句话听起来很熟悉,它是1977年美国财政部研究报告的开场白,也是基础税务改革的初步蓝图,但令人失望的是直到目前,所得税免税机制日益错综复杂,并缺乏基本的公平性。

  最近一次的社会热点争议是针对2012年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的纳税申报单,申报单显示他2010年2160万美元收入的有效税率是13.9%,随之而来的预测是他在2011年2090万美元收入的有效税率将会是15.4%。

  在众多针对降低政府的长期负债和赤字的提案中,税务改革都起着至关重要的改变作用,例如由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白宫幕僚长厄斯金·鲍尔斯以及来自怀俄明州(Wyoming)的前共和党参议员阿伦·辛普森在2010年12月1日提出的方案。前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赫曼·凯恩(Herman Cain)对他提出的9-9-9税务彻改方案曾倾注了很多心血。奥巴马在2012年1月24日的美国国情咨文演说中要求任何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人缴纳至少30%的有效税率的税款,而其实这在现实中很难实现。

  其实,公众应该将更多的关注集中于资本利得税,特别是相对于普通所得,资本利得税率是比较低的,长期资本利得(所有权至少一年)的税率是15%,而普通的雇佣劳动者则要征收最高35%的税费。罗姆尼数千万美元的收入来自于投资所得,所以他的有效税率和年收入为8万美元的普通雇佣劳动者相同。

  为什么对于资本利得税的改革一直没能奏效呢?自从19世纪30年代以来,众税务改革者一直都在力推更加合理有效的较简化的税务系统。简化就需要扩大计税基数,同时尽可能多剔除一切冲抵和减扣的项目和对某些项目反复改动。更加简明的免税机制才是合理的,因为所有有着相同收入的人,不论收入的来源是哪里,都应该缴纳相同的税费。进一步的简化也会使填报税单变得简易,有可能会造成一部分税务专业律师和会计的失业,从而也使各党派的辩论能够集中于如何更先进地维护税务系统,以及多高的税率应该用来支付政府现在和将来的负债。

  无论如何,大型的税务改革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势在必行。改革的根源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联邦政府令人发指的长期财政状况。真正的问题是究竟应该进行哪种税务大改革。两党最重要的解决赤字的方案应是扩大计税基数。例如,在任职最长的、前共和党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主席彼特·多门尼奇(Pete Domenici)和前总统克林顿的预算专员爱丽丝·里夫林(Alice Rivlin)的发起主持下,赤字委员会领导人鲍尔斯·辛普森(Bowles Simpson)以及两党政策中心的削减政府预算的改革就是将规定资本利得和普通雇佣劳动所得的税率保持一致。同时,他们也要求彻底废除或大幅削减那些众所周知、扭曲经济的因税收优惠造成的财政收入减少,其中之一就是备受“拥护”的抵押借款的利息抵扣,这是一种传统的政府为房屋所有率进行津贴补助的隐性减税优惠。此外,雇佣方提供的健康医疗保险的税收优惠也对健康医疗保险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扭曲。纽约大学法学院税务法教授丹尼尔·N·沙维罗(Daniel N Shaviro)曾分析,废除这两项减税政策,将会明显扩大政府对普通房屋住宅、日常生活的征税收入。

  当然,整个税收系统中最大的漏洞还是资本利得税。曾有许多的经济论调都论证了较低的资本利得税率是合理的,较低的资本利得税率会激励储蓄、投资以及经济增长率。但问题是,这些经济研究全都忽略了一个事实,也是曾由圣约翰大学著名经济学家路易斯·约翰斯顿(Louis Johnston)提出的——1998年和2003年资本利得税下降,并没有改善存款率和GDP增长率的下降。

  密西根大学经济学家乔尔·斯莱罗德(Joel Slemrod)指出,长久以来,国内外没有任何专家学者能够真正阐明资本利得税和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联动关系,资本利得税率可能是众多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中的一个,但绝对是微小的沧海一粟。如果说它的作用巨大,我们无疑能够从数据库研究中将这个因素挑出来。也有许多其他的经济论证使资本利得与普通收入的区别更加分化。

  在税收系统中,企业普通收入的利得税率先被定为35%,此后个人普通收入利得税也沿承了这个税率。虽然许多公司每年都缴纳很多税费,但是大多数还是钻尽税法的漏洞来大幅降低公司的有效征税额。无论如何,公司九成的业务不会受到税率高低的影响。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小型公司的征税规定是不同于其他组织的。资本利得税的减税优惠包括住宅用房地产、画作、金币以及其他非公司可投资的资产。这些资产的投资大多吸引到了外国人、养老金基金和其他不用支付资本利得税的类似资金池的投资,并可引发新的额外投资效益。

  来自知名媒体《税务研究》的税务历史研究主管约瑟夫·J·桑代克(Joseph J Thorndike)认为,关于经济效益的论点是存在争议性的,然而税法需要有基本公正性却是毋庸置疑的。税法的公正性事关重要,区别对待劳务所得和资本收益没有有力依据。但税务改革是有先例的,1986年,总统里根曾利用民主党派议员丹·罗斯藤科斯基(Dan Rostenkowski)和共和党参议员罗伯特·帕克伍德(Robert Packwood)的力量以消除普通收入税率和资本利得税之间的差别从而简化税务减免机制。税务改革也许很难在大选之年取得实质性的飞跃,但1986年的例子却一直是值得讨论和效仿的。

  (本文编译自www.businessweek.com)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