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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政策性增收840亿

          本报讯  2011年是外资企业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显示,去年全国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大幅增长,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增长47.2%,教育费附加同比增长45.5%.由于政策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全年因此增收达840亿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为筹集城乡维护建设资金和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设立的专项税收和政府性基金。这两个税费自1985年和1986年相继设立以来,一直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1994年以前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县城(镇)和其他地区,分别按照7%、5%、1%三档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

  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继统一内外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之后,打破内外资企业税制“内外有别”的最后一关,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外资企业一直享有的“税收优惠时代”宣告结束,公平尽显。

  由于政策调整,一年来,全国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保持大幅增长的态势。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11年,全国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现2777亿元,同比增长47.2%,增收891亿元,其中由于政策调整增收590亿元,占增收额的66.2%;教育费附加完成1347亿元,同比增长45.5%,增收421亿元,其中由于政策调整增收250亿元,占增收额的59.4%.

  分地区看,除个别省(区)外,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均保持高速增长。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幅较高的海南、福建、厦门、广东、吉林分别增长94.2%、72.9%、100.8%、72.3%、70.1%.深圳市由于自2010年12月1日起,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1%调整至7%,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增长6.03倍。

  新政策颁布后,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规范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使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政策和征管规定,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证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展开。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