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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加工配送企业受益大
齐鲁网泰安1月11日讯 (通讯员 陈瑾)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那么现在处在中间环节的配送企业和下游的超市、卖场,它们会得到多少好处?菜价会不会因此降低?
在对泰安的几家大型超市和卖场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前超市在向农产品公司采购时,可以拿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但从批发市场或农户采购,则必须自己承担13%的增值税。现在免征这部分税收以后,大型超市和卖场采购蔬菜成本直接下降了。我们可以这样来计算,本来进价是100元,现在如果销售按照150元销售,按原来的价格差价就是50元,50元按照13%收税是6.5元,。按此前农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标准,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13%的税率征收,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则执行3%的征收率。不过,目前以农户为主的批发商,只承担市场管理费、运输费等成本,因此受益最大的还是大型超市、卖场的蔬菜配送企业,而对蔬菜价格影响有限。
记者了解到,菜价从增值税方面来调节主要是说配送公司,但配送的跟市场销售的是两码事。与进场费、摊位费和物流成本相比,增值税在菜价构成中占比例比较小,尽管免征增值税将对蔬菜价格产生一定控制作用,但由减免的流通环节费用传导到零售终端还需要时间。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