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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拟单独成税 方案已上报财政部或在十二五中后期开征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环保税体系设计新方案已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上报财政部,在该方案中,碳税不再被视为环保税之下的“二氧化碳”税目,而是独立税种。可在“十二五”中后期开征。

  报道引述财科所副所长苏明的消息,征税对象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等温室气体排放大户。

  他还表示,“环保税、碳税两税齐征并不会影响税率,因而不会导致企业税负过重”。未来碳税税率制定要综合二氧化碳排放量、行业利润空间等因素。

  苏明还透露,上述课题建议,碳税税源留在中央。“根据财科所建立的模型,从每吨二氧化碳10元的较低税率起步,税率逐步提高”。

来源:《财经》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