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百亿元直接出口退税惠及连企
本报讯新年伊始,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2011年大连市实现国税收入962.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523.1亿元,同比增长9.6%;海关代征税收439亿元,同比增长12.8%。在组织收入的同时,市国税局把贯彻优惠政策、惠及大连企业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百亿元直接出口退税给连企带来大实惠。
出口退税直接退税首次达到百亿元
据了解,2011年市国税局共办理出口退税164亿元,增幅达到35%。其中直接退税历史性地达到了100亿元,增长20亿元,增幅达到25%,退税办理的速度和退税款到达企业速度均位列全国前茅。最新数据报告显示,大连造船业获得直接退税额达到30亿元,占全市总量的三成。
13.8亿元税收减免给力高新技术企业
结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较快发展的实际,市国税局全力贯彻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对高新技术企业共计减免税额达13.8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达8.9亿元;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额4.9亿元。
近九成个体户不用再缴纳增值税
2011年个体工商户再次被纳入到税收优惠受益的行列。为了扶持与促进个体工商户的生存与发展,2011年11月1日起,大连市范围内的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统一调整至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市国税局管辖个体工商户9.1万户,其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为8.4万户。调整前,实际缴纳税款的个体户为4.7万户,调整后,实际缴税的个体户数量将下降到7300户左右,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个体户近4万户,户数削减幅度达到了85%,据统计,免征增值税额将达到3.56亿元,占个体户缴纳增值税总额的75%,这也意味着全市有近九成个体户不用缴纳增值税。
优惠政策给小微企业注入强心剂
2011年年末,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频出,新政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型企业3年内免征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在内的22项收费,每年免除费用400多万元。
从2008年新所得税法执行至今,市国税局所辖企业中享受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有24287户次,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6022万元。其中2010年以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优惠条件的国税户为7340户,减轻税收负担857万元。
存款利息税3年免征16亿元
截至2011年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已满3个年头,我市居民从中受惠多多,对比2007年,市国税局3年来利息税共减收约16亿元。据了解,2011年我市利息税累计入库121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732万,减少1518万元,相比该税种最高峰的2007年入库6.02亿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利息税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里的“小兄弟”。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离暂免利息税政策的时点越来越远,我市现存居民长期存款不断兑付,利息税还将继续大幅度减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是中低收入者的重要理财渠道。暂免征收利息税,等于直接增加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来源:大连新闻网 作者:陈树杨 王通源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