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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支持“昆明综合保税区”申报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抄送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文件显示,该局已制定了《国家质检总局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下称《意见》),已于12月中旬正式出台,《意见》提出了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13条意见,其中包括支持申报昆明综合保税区、支持云南口岸开放和建设等内容。

  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13条意见包括:支持云南省申报昆明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支持“中缅瑞丽—木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三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天保)、耿马(孟定)、腾冲(猴桥)、孟连(勐阿)、泸水(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云南进出口贸易发展,实行“口岸转检、属地报检”进口通关模式,促进除危险化学品、废物原料外的非散装矿产品、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机电产品等产品顺利进口;支持云南检验检疫局实行“产地检验、口岸出单”出口通关模式,扩大野生食用菌、蔬菜、花卉、茶叶、咖啡、水果等云南特色农产品出口,支持机电、化工、纺织、日用品、成套设备、建材等优势产品出口。支持云南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意见》还提出,帮扶滇企主动有效地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扶持云南农产品、机电等行业企业在应对技术壁垒中增强竞争力。加大对外交涉力度,与相关部门合力破解滇企在国际市场上遭遇的不公正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时帮助滇企解决在国际市场遇到的技术难题,努力为滇企持续稳定扩大出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记者廖兴阳)(昆明日报)

来源:云南网  作者: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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