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

统一工作服饰费用可否在税前扣除

        近日,有广州市企业向广州市地税局12366热线咨询:企业因管理和企业形象的需求,由企业统一订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广州市地税局12366热线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进一步明确,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共有0条  1/0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标题:
姓名:
公司:
Email:
Web: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