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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指点增值税扩围试点:哪些人适用试点办法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12月6日报道:获国务院批准,上海明年1月1日起率先开展增值税扩围试点,通过结构性减税,将大大降低相应服务业税负。虽然税收会减少,但是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上海经济结构转型推动巨大。

  哪些纳税人适用试点实施办法?“上海发布”微薄平台今天上午开展政策解读,为相关企业提供信息帮助。据市地税局介绍,根据政策,试点实施办法适用提供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单位和个人。应税服务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服务。

  同时应注意,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及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轶琳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