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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地税:2011年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抽查工作圆满结束

          省地税局稽查局于11月初派出两个工作小组对陇南、庆阳、张掖、嘉峪关4市及康县、华池、临泽3县的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进行了抽查,并根据全省复查和抽查结果,下发了复查工作通报。目前,全省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已全面结束,共对231户2010年已查结案件进行了复查,占当年已查结案件的 8%。

  与往年相比,今年复查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明显减少,在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职责划分、证据收集、文书送达、案卷管理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执法风险意识不断增强,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稽查各岗位职责明确,稽查力量统一调配,稽查选案统一进行,稽查任务统一下达,稽查案件统一审理、统一执行;二是档案管理规范统一。根据税务稽查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保管、应用,涉税案件档案保存完整,便于查阅、使用;三是资料归集完整齐全。统一使用总局稽查执法文书,文书制作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四是办案质量明显提升。绝大多数案件的查处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得当,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比较确凿、数据计算准确、资料齐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得当、准确;五是以查促管继续深化。各地均能落实一案双查双建议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纳税人提出整改建议。如2010年庆阳市共组织召开“征管查联席会议”12次,发出质询函32份,针对庆阳市城市规模的变化,提出了调整全市各县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的建议,经庆阳市政府向省政府请示批准后,调整两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预计增收房产税138万元,增收土地使用税292万元;六是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如陇南市地税局稽查局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制定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张掖市地税局稽查局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纪检组长与各检查小组签订《责任书》,检查人员对所查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制。(王 滢)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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