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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所得税优惠政策效应初显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22日电(赵婷 李文)从新疆国税局获悉:今年1至10月,新疆南疆三地州国税系统入库企业所得税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亿元,增幅达125%,高于新疆企业所得税平均增幅90个百分点。

  “可以说,南疆三地州企业所得税出现井喷式大幅增长,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所得税优惠政策导向效应初显的具体表现。”新疆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徐小琴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作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总体战略部署,并决定在新疆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在新疆困难地区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是继资源税费改革后,中央专门针对新疆实施的又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6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随后,又出台《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近日,新疆国税局联合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地税局等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标志着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虽然,该项政策刚进入实施阶段,但政策的引导效应已经初步显现,并通过税收基本情况得以反映。”据透露,2009年,南疆三地州新办企业524户,到2010年新办企业户数为1251户,比上年增长138.74%。截至目前,南疆三地州新办企业1429户,比2009年增长172.71%。其中,喀什地区新办企业860户、和田地区378户、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0户,增幅分别为225.8%、198.4%和42.85%。

  从所得税收入看,新疆国税企业所得税呈现多元特征:石油税收与非石油税收比例由2008年以前的7︰3,变为2011年的3︰7,即非石油税收成为拉动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的主力军。从产业税收贡献率看,今年,新疆国税第三产业税收规模增收22.2亿元,拉动企业所得税增长20.8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9.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税收规模及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首次超过第二产业。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对新疆经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初步显现。目前,新疆国税局对优惠政策涉及的困难地区范围界定、新办企业确定、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确定,以及适用税率、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事项要求和已缴纳税款的处理等各项具体事项均已明确。2011年,该项优惠政策可惠及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2800余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000余万元。

来源:人民网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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