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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下游企业横向联合检查查出逃税案件

   日前,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突破对单个企业财务数据纵向核查比对的稽查惯性思维,以涉税疑点信息为线索,加大对上下游企业横向联合检查力度,成功查出逃税“案中案”。 

  “规范”的经销公司 

  检查人员出示检查通知书、检查证并说明来意,其法定代表人立即表现出积极的配合态度,马上通知财务负责人按要求提供被查年度的会计报表、账簿、原始记账凭证等资料。 

  “我们主要是为汽车、电器等各类生产厂家提供大型生产设备,有时是单台设备、有时是成套生产线,所有的设备体积大、单价高,所以每一笔业务都十分谨慎,且必须签署规范的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振振有词,“目前公司处于上升阶段,正筹备建厂扩产,所以我们的内控十分严格,也绝对遵章守法。” 

  通过对账务、流程及经营情况的一系列综合问询、核查,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先签订购销合同后,再安排加工厂生产,所以一直是零库存。同时,其销售的设备用于生产流程,客户需要作为固定资产在账面上体现,因此,产品均开具正规发票。 

  遥遥无期的验收报告 

  检查人员打破“就账查账”的定式思维,从其经营流程入手,重点审核整个购销环节的合理性。 

  基于该企业按需供货的销售模式,“购销合同”首当其冲成为经销的关键。如出一辙的制式合同,严谨清晰地标明了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设备价款和结算方式等全部内容。经过逐份对照、逐项读取,结算方式的一段表述引起检查人员的注意:“合同生效后,买方预付30%的设备款;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并通过买方验收后,向卖方支付6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卖方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支付。”至此,被忽略的验收环节进入检查视线。根据合同规定,每笔交易中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的验收报告是其实现收入的关键。 

  “正筹备建厂扩产、内控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话再次回响在检查人员耳边,上升期间急需大量资金,企业有没有可能利用验收环节的信息不对称,推迟收入以占用资金用于扩建? 

  于是,检查人员将超过12个月预收未结算合同集中梳理,并按设备性质分类归集。通过与该企业同类型设备的对照分析,检查人员发现了4套设备的安装调试时间超出常规期限,其中最长的安装期限竟达18个月之久。 

  对检查人员关于这4套设备的安装耗时过长的质疑,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和销售部门的负责人众口一词,企业委托上游工厂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但由于技术原因,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目前正在协商,客户迟迟不肯通过验收,企业也很无奈。 

  加工厂里的“熟人” 

  由于内部调查受阻,检查人员根据其委托上游工厂调试安装设备的细节,当即决定展开外围协查。 

  作为某经销企业唯一进货渠道的加工厂,其规范的经营、严格的内控以及清晰的账务处理都似曾相识。在企业销售部门的配合下,检查人员顺利地调取了工厂的设备销售安装资料,并当场固定了2台“未验收”设备的安装调试报告。正在检查人员继续追踪另外2台设备真实状态的时候,匆匆赶来的加工厂经理竟是经销公司“外地出差”的法定代表人。 

  面对检查人员提出查看另外2台设备销售状态的要求,经理眼中闪过一丝慌乱,随即镇定下来,解释说调试报告已经全部拿出来了,另外2台设备预收刚满一年,的确没有安装。 

  回马枪破解“案中案” 

  根据经销企业提供的客户信息,检查人员通过异地协查证实2台设备均已空车配货发出,但确实未安装调试。 

  仔细回顾梳理整个检查过程,检查人员逐步将疑点锁定加工厂。在加工厂销售人员给检查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中,并没有发现另外2台设备的销售记录。设备已由经销公司从加工厂购入,并发货给下游客户,但加工厂却没有相关记载。 

  针对这一疑点信息,检查人员迅速启动对加工厂“案中案”稽查的申请程序——查前说明、申请审批、报批立案。 

  一经立案,检查人员马上带着检查通知书、经销公司的销售合同和其销售方提供的配货单再次来到加工厂。通过紧张高效的核查,加工厂的所有资料均集中显示,这是2台从未销售的设备!面对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固定的一系列证据资料,加工厂承认了因最终客户暂不需要发票,而隐匿2台设备收入的行为。 

  至此,根据经销公司购销合同提供的线索,检查人员跨环节追踪,通过对上下游企业信息的比对与印证,4台设备的真实去向终于水落石出。由大连某设备经销有限公司长期预付未结算疑点信息为线索,牵出的两企业逃税案圆满收官,共查出少计收入150万元,查补税款22万元,罚款11万元。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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