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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营业税起征点提高 29万个体户继续受益
11月1日,财政部将营业税起征点幅度提高至每月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
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年初,为了切实减轻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负担,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自治区政府已将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成为全国31个省市区中率先将营业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的省份,预计2011年全年减免营业税及相关税费7.15亿元,本次调整起征点我区29.2万户个体工商户继续受益。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记者刘欣荣 通讯员张志军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