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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资源税从价计征暂不会增居民负担

        访谈人物

  林伯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达沃斯论坛主要演讲嘉宾,原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现任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经济、能源政策、国际金融和发展经济学,著有《现代能源经济学》、《中国能源问题和能源政策选择》、《2006中国能源发展报告》等。

  资源税改革,在经过多年的博弈和酝酿后,终于拨云见日!将于明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明确提出,将原油、天然气从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至10%。

  从“量”到从“价”,一字之变带来多少利益格局的调整?是否会增加百姓的负担,给经济运行平添不确定因素?对重庆而言,资源税改革又能带来什么影响?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在哪里?带着诸多焦点问题,本报记者昨日专访了著名能源经济学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他认为,资源税改革短期内暂时不会增加居民负担,重庆将成为最主要的受益地区之一。

  政策影响

  税改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重庆商报:11月1日,牵动各方利益的资源税改革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了。你认为,这一改革的要点是什么?会带来哪些根本性的变化?

  林伯强:这是我国启动资源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根据11月1日就要实施的《暂行条例》,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原油、天然气征税从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二是明确提出待条件成熟,还要再逐步扩大到其他资源产品。

  我想,这一改革至少会带来两方面的影响,除了对利益格局的合理调整外,与“从量计征”相比较而言,“从价计征”更能发挥出税收的级差调节作用,抑制资源浪费。

  重庆商报:为什么这样讲?

  林伯强:譬如说在重庆等地方,以前开采天然气,企业每立方米要交的税是一角多,但当时的市场价格也只有几角。现在每立方米天然气的市场价格涨到几元了,企业要交的税也还是一角多,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试想,如果还继续施行“从量计征”,现有的税率就完全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在价格上涨过程当中,那些资源型垄断企业的收入是增加了,但政府的税收却没有丝毫增长。而且税率很低,就难以合理调节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量,带来资源的乱采乱挖和严重浪费。

  我认为,资源税改革不仅有利于避免国家稀缺性资源利益的流失,还有利于建立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对于资源丰富的地区意义重大。

  其实,放眼国际通行的办法,资源税也均是“从价计征”的,我们在做的只是与国际接轨而已。

  利益分配

  重庆是最大获益地区之一

  重庆商报:从十几年前开始,包括你在内的很多专家就从未停止过对环境税或资源税进行改革的呼吁,对于进展缓慢的原因,坊间观点和你刚才所讲一致,利益格局的打破是最大障碍。那么,此番破冰后,利益分配会是什么样的呢?

  林伯强:可以说,资源税重启改革是三方博弈的一个结果,利益也会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以中石油、中石化等为代表的资源类企业这三方之间重新分配。

  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一旦改革提高税率,资源类企业就会多缴税,而多交的这笔钱显然就落入了地方政府的腰包。同时,资源税改革还牵扯中央,因为能源央企上缴利润归属中央财政,而资源税改革扩大的是地方政府税收额,减少了垄断行业的上缴利润。

  重庆商报:如果是落入地方腰包,这块利益蛋糕有多大?

  林伯强:据我了解,中石油曾算过一笔账,即使按最低5%的税率在全国开征,他们公司一年可能多缴超过300亿元的税收。新疆就是获益的一个例子,去年上半年,全区油气资源税不到4亿元,但试点资源税改革后,下半年就增长到了21亿多元,今年上半年更是又增长了6倍多。

  我想,作为全国重要的天然气基地,重庆也会是改革的最大受益地区之一,地方税收的增加起码会以亿元计数。

  重庆商报:地方会如数拿到这笔钱吗?

  林伯强:我认为在执行过程中可能有一定难度。首先,《暂行条例》虽然明确提出税率为销售额的5%至10%,但是企业一般只会按5%的最低标准执行;其次,地方政府为吸引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会实行一些优惠,返还一部分给企业。

  企业成本

  短期内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重庆商报:外界有一个疑问,地方在资源税改革中增加的税收会用到哪些地方?

  林伯强:对于怎么使用、投向哪些领域?中央在《暂行条例》中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我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还按原有的办法征税,对资源丰富的省市是不公平的。开采资源,难免会给当地生态和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出现意外事故。

  换句话说,环境需要修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保障,地方税收多出来的一部分就可用在环境治理和民生投入上。

  重庆商报:但是网上也有很多议论,担心资源型企业多交的税会转嫁给消费者,包括提高油价气价等,甚至会给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带来新的压力。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林伯强:短期内不会,长期看会有一定影响。

  重庆商报:为什么这样讲?

  林伯强:主要是受定价机制的制约。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油气价格是和国际市场的价格接轨,资源税改革造成的对企业成本的提高,暂时不会传导到消费者身上,对CPI等经济运行数据产生影响。

  重庆商报:从长远看,又需要什么策略来应对呢?

  林伯强:这个问题很重要。我认为,有关部门应跟踪和合理评估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影响,并出台相应政策来对冲资源产品的涨价。包括对在生产上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对油气开采企业,要促进它们努力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于老百姓,要及时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必需消费。

  未来展望

  煤炭稀土等也将从价征税

  重庆商报:即将实施的《暂行条例》,这意味着改革才迈出第一步,你认为“暂行”会暂行到何时?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什么?

  林伯强:在目前国内乃至全球经济形势都特别复杂的背景下,预测“暂行”到何时很难。不过,我认为改革的方向是比较明确的,第一,改革涵盖的资源产品范围,将从原油、天然气逐步扩大到煤炭、稀土、水等重要资源品种;第二,税率还要提高,目前暂行办法规定的还显得比较低,国际上均在20%左右。

  重庆商报:改革的进程会取决于哪些因素?

  林伯强:我认为,对能源开采行业征收适度的资源税,可以采用渐进提高的办法,使其对宏观经济负面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避免对经济造成冲击。其中最重要的是,在瞄准资源节约这个长远目标的同时,应充分顾及企业和居民眼前利益,更多地考虑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

  如果此次油气改革实施后,出现物价上涨压力降低的情况,将为资源税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一个好时机。

  重庆商报:上一轮改革经过了那么多年的博弈,对进一步的改革进程,你持乐观态度吗?

  林伯强:这又将是几方利益再次博弈的又一个过程,而且范围更大、过程会更加激烈。因为打破利益格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轻社会负担常常是多难的政策选择,就政府来说,关键是效率与公平的平衡。

  《暂行条例》的实施是历史性的开始,改革的进程是不可阻挡的,只要目的明确,设计相对合理,许多问题和可能的缺陷可以在推出后的实践中得到解决并完善。

  来源: 重庆商报 记者 胡顺涛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