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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制宣传要突出重点、深入人心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税务系统要切实加强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和纳税服务需求,将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了“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即: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知度;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构建规范执法、诚信服务的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推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为了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在规划中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税务系统要切实加强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宣传税收的性质和职能作用,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税收法制文化宣传。对税务系统内部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明确,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好宪法知识的学习教育,深化税收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做好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规划强调,税务系统在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中,要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税收宣传的主动权。要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税务报刊等渠道的作用,重视利用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动漫等新兴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丰富多样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制订本地的“六五”普法规划,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普法办公室将从2012年开始,不定期对各地普法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2015年开始对各地税务机关实施规划的情况总结验收。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