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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地税局全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就业

          伴随着2011年国家新一轮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按照省地税局具体要求,延边州地税系统为贯彻落实好新的优惠政策更好的服务于纳税人,支持和促进就业,积极会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做好对原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符合享受新的就业政策的人员换发及办理新《就业失业登记证》、对持证人员进行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或“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认定和对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及企业的减免税审批工作。

  自2011年1月1日起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全州地税系统为持新《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个体户80户及原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未到期户4951户,累计减免地方各税1269万元。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全州支持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助推作用,有力的保障了全州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