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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型保险或陷马太效应

         3年前就开始酝酿的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一直只闻雷声不见下雨,关键一步是卡在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放开对该保险的税收优惠。 

  日前有报道说,国税总局对目前500-800元的抵扣额度比较认可,以分红和万能主打的个人税延养老型商业保险产品最快于本月出炉。如果消息属实,对于个人和保险公司都是利好,对于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体系也大有裨益。不过,这一保证较高退休生活质量的制度,或和政策初衷相背离。 

  养老面临挑战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教授预计,在2035年我国将出现不足两个纳税人供养1个养老金领取者的局面。以现有的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看,我国养老保障体制情况不容乐观,首先难上难的是养老保障资金。 

  由于物价上涨,不少老人已出现养老金不足以支撑日常生活开支的窘境。国家不得不多次上调养老金标准,这又造成基本养老保险空账率进一步攀升:2004年劳动保障部公布的养老保险“空账”还仅7400亿元,但2009年底就已攀升到1.3万亿元。 

  在此前中央财经大学举办的“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税收政策研究”国际研讨会上,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姜波曾表示,“对我国来说,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面临着3万亿元的隐性养老负债,单靠政府财政无法应对"未富先老"的严峻挑战。必须更充分发挥商业养老金的补充作用。” 

  而作为基本养老之外最主要的商业养老保险,却迟迟盼不来佳音。自国务院2008年提出研究 “对养老险投保人延迟纳税”,3年来一直没有下文,主要原因是,一旦启动试点,将会对当前的税收收入产生影响。 

  税收优惠是关键 

  “对于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国家允许企业可以作为成本在税前列支,享受税收优惠,但是对于个税却没有这一规定。”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据导报记者了解,天津滨海新区2008年曾率先出台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因涉及个人税收优惠被叫停。当时知情人士分析称,首先是因为我国对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并无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天津滨海针对个人交费提出的税优政策也就没有税务方面政策的支持;其次,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30%的税优比例相对偏高,会增加税收损失的负担。 

  “如果税务部门对税收政策不给予支持,就无法真正鼓励企业帮助个人缴纳养老年金的积极性,同样也无法调动个人的积极性。”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称。 

  但在今年个税起征点调整后,这一担忧已有所变化。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曾表示,个税起征点调整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元左右。 

  据报道,国税总局的态度有了松动。一位参与试点的负责人表示,“每月抵扣额度目前被定在500-800元之间,各方利益趋向平衡,只等最后拍板。” 

  “无论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还是在岗职工收入增长状况看,实施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税优政策都已具备可行性。”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峰在上述国际研讨会上表示。 

  面临马太效应 

  然而这样一个解决长远国民养老财政负担的政策却面临着马太效应的风险。从企业年金上就可见一斑,越是有钱的企业越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钱企业职工的高工资再加上年金,与工资低且没能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员工相比,贫富差距就更大。而没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也就不可能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这和通过税收优惠来解决缺乏养老能力的公民的养老问题并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初衷是相背离的。 

  按照上海市的试点方案,因为缺乏个人收入账户系统,且政府无法掌握个人家庭收入水平的准确信息,为防止一人购买多份保险逃避缴税和退休后的缴税问题,购买方式上也以个人商业保险公司团购的模式进行,统一通过工资税前抵扣,没有固定单位的个人暂时没法购买这款产品。这样就把未在职的城乡居民和没有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排除在外,而这部分人恰恰是社会上最需要养老保险的人群,他们更需要具有国家税收优惠的保险产品来安排养老。 

来源: 大众网-经济导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