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

新疆小型微利企业每年或得500万减税扶持

      乌鲁木齐在线讯 新疆小型微利企业再迎利好: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将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这是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中,提及的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扶持力度的具体举措之一。

  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10月12日介绍说,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小型微利企业已在享受所得税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凡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2011年继续享受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自2010年1月1日首次出台,当时的政策执行时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治区国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说,去年全疆共有2000家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该政策,共计减免税负500余万元。

  “目前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仅占全疆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4%。”该负责人说,目前全疆应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共计5万家。

  以年盈利3万元的企业为例,在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将按照3万元×50%×20%=3000元进行征收,而在此之前,该企业需缴纳3万元×20%=6000元的企业所得税。

  按照2010年享受这一政策情况初步测算,一旦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要求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再延长4年后,疆内小型微利企业可再获减税扶持。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该负责人说,国家出台这一政策是将更多扶持盈利额相对低的小企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出台9措施支持小型企业发展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6项金融、3项财税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共有0条  1/0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标题:
姓名:
公司:
Email:
Web: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