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新闻
两部门对深圳前海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15号),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起,对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该项政策旨在更好地促进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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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深圳市政府也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工作意见》,提出要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前海聚集发展,增强前海金融辐射服务能力,力争2020年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同时进一步加强深港港口合作,加快形成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的供应链管理中心和航运衍生服务基地,形成高端物流业的集聚区,强化对珠三角地区制造业生产组织服务能力。
前海地带的产业布局主要包括:商务中心片区、保税港片区、综合发展片区、滨海休闲带。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