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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多扣个税申请后30日内退还
23日,市地税局就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举行网谈,解答市民们关心的个税问题。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万伦鹏处长在网谈中介绍,如有单位在9月份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要准备好5份材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退还手续。
有网友问,国家规定,无论9月份发放哪个月的工资都要执行个人所得税新规定,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企业如何处理?对此,万伦鹏说,如果单位不按税法规定如实申报,将根据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网友问,单位9月份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什么时候可以退?万伦鹏说,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具体由扣缴义务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需准备税款扣缴明细表、电子缴税付款凭证、退税申请说明、应征税款明细表、退税申请书等5份资料。
还有网友提问,由于全员申报原因,其公司一直月初发工资接着就进行个税申报,即9月份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8月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现在该如何申报?万伦鹏解释说,按照规定,当月发放的工资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在次月申报纳税,所以该单位9月份扣缴的税款,应调整至10月份申报缴纳,9月份可按零申报处理。
(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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