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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房产税岂能稀里糊涂

 

 

  ■冯海宁(媒体从业者)

  重庆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25日向记者确认,该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22版)

  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并不奇怪。之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就曾透露,对于独栋别墅,不管是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不过,这次开征却显得稀里糊涂。

  其一,重庆的房产税已经试点了8个月,收效究竟如何,既不见科学评估,也不向公众报告。市场上的说法是房产税对房价的抑制效果很有限,而重庆有关部门却认为,房价已受到抑制,这得益于房产税的实施。然而,重庆却没有拿出评估报告和数据来证明房产税的试点效果。

  其二,对增量房征税相对简单,但对存量房征税却不简单。这涉及房屋价值评估、税率设计、数据库建设等诸多问题。就拿房屋价值评估来说,牵扯到房屋位置、建筑年代、装修水平、房屋面积、住房获得途径等问题;而且,谁来评估,评估机构的公正性、独立性是否能得到公众认可,都是需要解决和明确的问题。

  其三,房产税不断扩大征收范围,也需要考虑到减税问题和控制卖地收入。早在房产税试点之前,不少声音就在质疑开征房产税涉嫌重复征税。显然,在房产持有环节增税的同时必须要在流转环节减税。据悉,房地产税费有五六十种,该减一减税与费了。而今,只见房产税开征、扩征,却不见把减税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而房价与地价息息相关,当地政府多了房产税这一财源,也该尝试着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了。

  其四,征房产税让税收增长了,那重庆对保障房的投入能否增加?无论是国家有关部门还是重庆市有关负责人都表示过,房产税税收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房产税来之于房,用之于房,值得肯定。但房产税税收增长了,并不等于原来计划投入的资金要减少。笔者以为,应该随着房产税税收增长,相应增加对保障房的投入。

  毫无疑问,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关系到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也关系到税负公平,不能稀里糊涂就开征、扩征,不但要总结之前的征税效果,还要明确以上这些关键性问题,以消除公众疑虑。如此,房产税扩征才能深入民心,顺利推行。

来源:河南商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