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动态
谁为税务部门编个税收指南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日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某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或者干脆不说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
(9月11日《都市快报》)
说好的“只要是在9月份实际到账的工资,就应该按照新个税法,3500元起征个税”,实际执行的时候却打了折扣,税务部门居然拿“软件没有更新”做挡箭牌,显然很难让人信服。所以,笔者倒是更相信上海市地税局的解释“这个政策只能说新闻报道是这样,但是我们这边的解释并不是这样”。
当然啦,“个税新政”并不只是如媒体报道般的一厢情愿,而是有白纸黑字为证:关于新旧个税法的衔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1日以前已经有了明确解释,这就是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6号公告。而就从“个税新政”在很多地方不能落实实施可见,一项政策对老百姓的解释,以及对政府部门的解释,至少是存在明显偏差的。
地方税务部门的做法与新个税法相悖之时,伤的显然是中央政策的公信力和信任度。为什么老百姓会成“老不信”,原因岂非就在此!那么如何才能改变“官字两个口,上说有理,下说也有理”的形象呢?关键是一项政策对老百姓与政府部门的解释应该是相同的。换言之,“个税新政”遭遇执行难,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没像卫生部专门编写指南指导人们怎么扶助跌倒的老人那样,编撰一份个税征收的指南。如果老百姓与地方税务部门读到的是同一份“个税新政”征收指南,国家政令的执行又怎么可能会被打折扣呢?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