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并未开始研究房产税扩征
市场传言重庆正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 重庆市财政局和地税局昨日澄清———
本报讯 针对昨天有媒体报道的“实行7个月效果有限,重庆正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这一消息,昨天下午,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均向记者表示,并没有听说上述消息,也没有参与研究房产税扩大征收范围的政策。他们表示,10月份的征收期都没有到来,现在怎么能下结论说“房产税作用有限”。上述两位相关负责人还强调,目前,重庆房地产调控效果已经显现,房价已受到抑制。
今年1月,上海和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实际上,在两个试点城市正式出台试点政策前,有关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征收后将能收到什么样的作用,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议的话题。上到经济学家,下到购房人,对此褒贬不一;而试点实行后,效果如何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根据试点政策,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时期定为每年10月1日至31日,征收范围为: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根据此前重庆市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房产税试点的实行对高档商品房的约束效果明显。 市长黄奇帆5月底也在公开场合对“重庆开征房产税不力”的说法进行了澄清,他说,重庆房产税一年交一次,每年集中在10月份征收,今年房产税征收估计将超过1亿元。而且,房产税征收3个多月来,对高档房的约束作用已经显现,其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了10%。
“试点政策明确,重庆房产税征收期是在10月份,即10月1日到31日,而现在才9月初,10月还没有到,还没有真正征收,作为试点,怎么可能还有征收就得出结论‘效果有限’?” 重庆市地税局的人士表示。而重庆财政局的上述人士表示,事实上,统计数据已经能看出来,眼下,重庆房价已经受到抑制,“这里面除了包括信贷等在内的国家多项调控政策以及保障房的加快建设外,房产税试点政策的出台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
上述两位人士还强调,并未听说重庆房产税试点要扩大征收范围,也未参与研究房产税扩大征收范围的政策。对此,重庆市市长黄奇帆5月底曾表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将在1年至2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并坦陈表示“重庆版”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确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重庆将全力把此项改革试点到位。而此前,已有包括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等在内的多位专家指出,无论是上海还是重庆,作为先行试点房产税的省市,试点政策运行一段时间后势必将根据实践经验进行调整和完善。
北京青年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