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谈税收问题不能回避间接税

         ———回应齐鲁晚报9月5日社论《多收钱的税收不一定是好税收》

    □李宁  社论的立论原本没有问题,但是没有抓住当前税收问题的主要症结。中国税收之所以“多收钱”,就是因为税收以间接税为主,间接税的特点是以价格为基础,价格高,税收收入就高。对税收收入来说,这是优点,但对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还富于民来说,特别是抑制通货膨胀来说,这是缺点。因为税收成了助推物价持续走高的一个因素。举个简单例子,一件117元的商品,其中100元为商品成本,17元为增值税(目前基本税率是17%),但是消费者按照117元的总价格购买。如果增值税税率为3%或者10%,那么这个商品的总价格就会成为103元或者110元。今年税收增幅达到30%以上,可以说与通货膨胀有密切关系。这是其一。

    其二,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税收呈现转嫁性,税负的最终归宿是普通消费者。但是由于通过价格转嫁等方式,加上消费者拿到商品时并没有将价格和税费分离,税收隐藏在价格之中,普通消费者并不清楚自己是负税人。这一特点导致纳税人对税收敏感度不高,亦不清楚自己的权利,民主意识不强。

    其三,间接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税收制度,容易造成重复征税。比如,我们知道一件应征消费税的商品,在商品流通环节交了增值税、消费税,但是这件商品产生的利润,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比如,最近热议的月饼税。 (作者为税务工作人员)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