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作为一个整体,不能在征税时细致到“月饼税”、“加名税”,在用税时却又粗放到茅台、宝马。
引起社会热议的房产证“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宣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而对之前同样引起争议的“月饼税”,税务部门则表示并非始自今年的新鲜事,按照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属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应折合成现金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通胀背景下,港澳纷纷发红包,内地公众脆弱的神经,却要屡被类似“加名税”、“月饼税”之类的加税消息刺激。尽管公众的质疑可能很不专业,而税收是一个很严格严谨的事情,这至少从一个侧面发映出了两方面的公众担忧:一个当然是公众感觉税负过重,另一个则是对税收使用效率的质疑。事实上,这两个方面永远是不可分割的,公众感觉中的税负轻重必然是与国民福利、行政开支等挂钩起来相对而言。
我们知道,税收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在征税上充满了旺盛的激情和灵敏的嗅觉,不仅细致到一盒月饼都不会放过,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刚一出台,更是立马嗅出了征收加名契税的机会。然而这样的严格严谨,在用税上却马上换成了花钱的大手大脚,比如微博开房局长的情妇,别说买月饼了,买神马都可公款报销。包罗万象的三公消费数量惊人还不算完,各单位每到年终还得“突击花钱”,否则钱根本多得花不完。
或许我们不应该苛责税务部门,一来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二来征税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他们在任何细节上必须严格严谨,否则将会遍地都是偷税漏税的机会,这对公众而言既不利更不公。但我们想说的是,政府部门作为一个整体,不能在征税时细致到“月饼税”、“加名税”,在用税时却又粗放到茅台、宝马,外加以“突击花钱”的方式将纳税人的“月饼税”、“加名税”胡乱花掉吧?
工薪族分到一个月饼不容易,还得做贡献分一半给国家;可政府部门呢,把这“半个月饼”收上去以后,能不能也像征税时一样严格严谨,将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呢?某种意义上,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如果工薪族知道并且确信他们以税收形式交上去的“半个月饼”,最后不是换成了巨额三公支出的某个零头,而是和收税时一样细致地分给了那些买不起月饼吃的同胞们,他们一定会很有纳税人范儿地表示乐意,而不会是充满了抱怨和不满。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征税时固然要细致到月饼,用税时更该细致到月饼。不能工薪族发个月饼都要上税,交给政府部门后掌勺者却可随便大吃。反过来,用税时大手大脚,征税时斤斤计较,公众当然就会觉得有那么点不合理。所以,用税也应该像征税一样严格严谨,事先严格预算硬约束,事中让公众看清每一分钱都是怎样花掉的,事后随时接受公众质询和审计监督。
舒圣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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