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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银行这般有据可循
晨报8月29日讯 近日,张店的段先生到银行去取自己2006年时存的一笔钱。取款时,银行却要从利息中扣除132元的所得税。“没听说过利息也要交税。”段先生觉得银行的做法不合理。
2006年,张店的段先生到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存了12000元人民币。近日,他去银行取钱。他查了一下,截至目前为止,12000元人民币已经涨了2484元的利息。段先生非常高兴,当他准备把这14484元领出来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按照规定,要扣除132元的储蓄存款利12息所得税。
“利息也要扣税?没听过有这种税……”段先生认为银行的做法不合理。
今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此之前存款所孳生的利息仍要扣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记者随后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现如今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标准确实如该工作人员所说。此外,十几年期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