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

纳税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在土地所在地缴纳。当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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