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康:房地产税改革势在必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撰文表示,房地产税对中国多方面问题将产生不可忽视的正面效应,因此其改革方向应当肯定,房地产税制建设势在必行。
贾康指出,房地产税对于中国税制中直接税比重过低、地方税体系不成型、国民经济中房地产调控需要体现治本水准、收入分配需有效抑制差距扩大四个突出问题,将产生不可忽视的正面效应。
他指出,中国的税制结构里面,直接税的比重偏低,但消费品里以间接税形式所含的税负比重很高。有人认为这是导致中国社会成员税负过重的原因,因为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中有80%甚至更高的比重要用于基本消费品的支出,而不得不承受里面所含的间接税负担。
而增加中国直接税的比重,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空间不大,遗产和赠与税也难有作为,这一重任必然落在房地产税上。
另一方面,地方税体系需要财源支柱,而地方政府没有成型的地方税体系,没有大宗稳定的主体税源支柱,稍微像样一点的收入就是营业税,这样一来,地方政府不得不出现很多隐性负债,还必然特别看重土地批租,造成“土地财政”的逻辑框架难以避免。
贾康认为,房产税可优化调节收入分配和财产再分配。在很大的程度上,收入差距扩大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来自于不动产财富的实际分布情况。不动产税这一个税种,显然应该发挥收入分配以及再分配过程中的优化作用。
他指出,在“双轨统筹”框架下,房地产税不仅使中国的房地产业发展提高健康度和可持续性,还会在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方面施加再分配的优化调节。因此,房地产税制建设势在必行。“经过多年改革,只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式改进已经空间不大,必须改革既有利益格局。”贾康说。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