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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税试点网上抄报税
日前,辽宁省国税局在沈阳市沈河区国税局和鞍山市千山区国税局开始实行网上抄报税试点,预计今年8月份,在辽宁全省推广使用。
网上抄报税服务推出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无需再到税务局,通过互联网就可以直接向税务局抄报增值税相关数据。截至目前,沈阳市沈河区和鞍山市千山区共有1000余户一般纳税人企业安装了网上抄报税系统,已经可以进行网上抄报税了。
据介绍,一般纳税人企业网上抄报税,只需安装一个网上抄报税的控件。激活网上抄报税功能后,该控件可利用原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的开票软件、金税卡自行完成抄报税操作。企业端将报税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国税局服务端系统,国税局端自动完成报税数据解密、报税业务处理、发票比对等处理工作,企业端会自动显示“报税成功”和“增值税‘一窗式’比对通过”字样。企业可通过网络查询报税处理的结果信息,清卡操作后,完成整个报税过程。
据辽宁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网上抄报税软件免费提供给企业,由纳税人自愿选择安装。网上抄报税试点运行一个多月以来,纳税人普遍表示欢迎。
过去,到办税服务厅抄报本企业的增值税相关数据,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每个月都要做的一项工作。现在,网上抄报税业务的推出,为纳税人节省了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
(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