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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伟成:提个税起征点奢侈品进口税宜高不宜低

          中国全国大常委会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起征点由现时的每月收入2000元,大幅提高至3500元,乃国家之于国民经济基本维持平稳较快成长多年(1)予人民以可观的回馈,亦可在一定程度(2)作出较为合理的财富分配,让(3)中下收入阶层人士有更多可动用的头寸应付生活和消费所需,为拉动以「消费、投资、出口」为主导的经济发展基调注以更大的动力。但我认为政府宜保持进口奢侈品高税率政策,甚至作相应的调高,以免进一步扩大贫富悬殊失衡之局。

  《决定》的特点有:(一)个税的起征点,上调1500元,不仅涨幅高达75%,而且较草案一审时所提议的3000元,多500元或16﹒66%,所收的效应有(i)需要纳税的人数,由现行之8400万人,减至2400万人,即减少6000万人或71﹒42%,而(ii)纳税人群的比重,更由28%大幅降低20﹒3个百分点,至只有7﹒7%(见表一),即纳税的人大幅减少,需要纳税的人显然很主要集中于收入较多者。

  而(二)仍然纳入税网的较「低层」的纳税人,亦因一级税率由5%降低至3%(同见表一),所要缴付的税款,亦因税率调低两个百分点,而缴交税款相对较少,负担当然亦有所减低,此点正正反映出人大常委所作出的个税税制改革,颇有「济贫」之概。

  国家宜继续加大抑毒、打假行动

  再从(三)税率级别,由现行9个级别,到9月落实新策之时,减少至7级,最高税率为45%(见表一),表人大常委的税制改革原则保持收入高者所要缴付的税款,亦因税率高而多于中下收入纳税人,颇有「劫富」之意。但税制之改革,能否达致「劫富」的预期效应,很主要视乎税务部门工作的素质,特别是要对社会知名人士、公众人物和于大机构、集团任职的高层管理人士所报的收入,与实际是否相配合,即有无刻意或有意无意地「避税」、瞒税甚至逃税,否则有可能出现富者所缴之税有限甚或透过种种途径毋须缴税,中低纳税人仍然是个税缴纳之主要群体,「贫」者愈贫,富者亦愈富,令贫、富仍然十分悬殊,就有违《决定》之原则与精神矣!人大常委之最新通过的个税改革《决定》,据估计只是使国家的税收少收1600亿元,虽只是相当于2010年全国税收7﹒3202万亿元之2﹒18%,却为个人所得税4837﹒17亿元(见表二)之33﹒07%,「损失」可谓不轻,对民众之惠可谓不浅,但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家之整体税收比重仅为6﹒6%,故人大常委亦责无旁贷地作一个顺水推舟。

  城乡居民减低甚至有颇不少毋须缴付个人所得税,当然可以使到一众居民有更加多可动用的头寸,应付日常生活所需,唯是会否加强消费购物,则端视国家能否更为积极、主动打击零售市场日益严重之不法行为。境内零售市场近年充斥日渐可观的的假、冒、伪、劣、毒等商品与服务,大大削弱消费者的信心和意欲,并开始转到以香港、澳门等境外地方旅行和大量购物,对境内的消费零售业存在日益沉重的压力,国家宜继续加大抑毒、打假行动,购物保障消费者食得安全、用得放心、花费开心,始能力达致以「消费、投资与出口」为主的最新经济发展形式转变要求。

  降奢侈品消费或进口税乃不公平之议

  从人大常委的《决定》,使我对商务部有官员提出之降低奢侈品进口税之议,更不表认同,理由很简单,既然此一税项可称之奢侈品之税项,而所谓「奢侈品」,就是有别于民众日常之使用品,实际实中上收入特别是「有钱人」(我指的是突然于改革开放政策赚到钱,钱包富贵,德性不富贵者)所购买的贵价品;更要指出者,为我所指之所谓「有钱人」,很可能是官商勾结之忽然「有钱」,甚而为中高收入者,收入来源广和宽,利益可观,是不吝价对所要购买的奢侈品价钱之高低或过份「昂贵」,减低消费购物意欲,反观价格、收费越高,就有越多「有钱人」追货,政府千万不要为这些忽然间「富起来」之「有钱人」作出任何优待,不然就会使社会上更突显贫与富之悬殊,被压之中下阶层就更多怨气,就更难达到和谐社会的预期理想局面。

  尤其是国内消费税即使在2010年达6017﹒54亿元,同比增长27﹒5%,表面仍属快速增长的势头,唯是这之相对于2009年的涨速,却回落了57﹒9个百分点,故只能够在国家整体税收比重仅达8﹒3%(见表二);但国内消费税之仍然保持相对快速增长,主要受到三大消费品销量大增的刺激,即(i)乘用车、(ii)券烟和(iii)人们购黄金等贵重首饰等,其中金银珠宝商品于2010年的零售额同比增长46%,在在反映出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者,不因奢侈品现时的税率或进口税率处于较高水平,便稍减对购买奢侈品的兴趣,理由为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者的收入与财富膨胀速度远高于一般公众,亦不吝价高购货,甚至愈高价货就愈追,乃国家不用特别为「有钱人」省点钱。

  要是国家特别降低奢侈品进口税或少收奢侈品税款,会产生若干衍生负面效果,包括(A)有可能错失一个税收增长甚为迅速的项目;(B)国际具高度品的奢侈品集团,不因中国的奢侈品税项多高,而稍减拓展中国市场的步伐;©降低个税的收入,政府应从其他方面增收,加大对奢侈消费、进口税收是十分重要的亮点;更重要者,为(D)税务政策是要尽量向高收入尤其是「有钱人」增收,减税是要做到藏富于民。《资深财经评论员 黎伟成》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