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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从高档房开征 南京市场很少很淡定

        提要:昨天,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称,“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副主任吴翔华分析认为,重庆这次并没有明确高档房的定义。

  东方卫报讯 2011年新年伊始,房产税再度被热炒。昨天,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称,“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上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对此,专家普遍表示,房产税这颗“核弹”的影响力还要看具体如何征收。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副主任吴翔华分析认为,重庆这次并没有明确高档房的定义。“2008年起南京高档房的认定标准为凡是容积率在1.0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即为高档房。按这个标准,南京市场上高档房的比例非常有限,如果南京按这个标准征收房产税,对普通购房者影响不会很大。”

  记者从2010年的网上房地产统计数据发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销售比例,在每月所有商品房交易量的20%以内。吴翔华表示,2011年,南京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品牌开发商入驻,其项目也多定位中高端,但按南京市目前现行的高档房标准看,符合这个标准的高档房源预计将只减不增。本报记者 潘晓琴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