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进口奢侈品降税何时从“雷声”变成“雨点”?

新华网上海7月8日电(记者周琳、黄安琪)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近日表示,中国将进一步下调进口关税,包括部分中高档商品的关税。此后不久,有媒体援引专家观点表示,不应取消或降低奢侈品进口消费税,反而应该加强。在专家看来,有关奢侈品降税需要扭转三个误区:关税和消费税属于不同税种,升降应分开考量;而降税想要从“雷声”变成“雨点”,需要判断一个“管辖权”的问题;奢侈品价差并不完全是由税造成的,降税不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

奢侈品价差“税”之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关于中国将进一步下调进口中高档商品的关税的话,被不少网友解读为“奢侈品关税下调”的信号。

事实上这并不是今年以来商务部关于奢侈品海外价差的第一次发声。早在今年3月,姚坚已经表示,近年来,国内消费者海外大采购屡见不鲜,消费品国内外存在价差问题受到关注,且主要反映在高档品牌商品范畴。据统计,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这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国内市场售价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今年五一期间,鲍先生一家赴港自由行,2天内花费100万元人民币购买奢侈品,并放言“100万元没什么,喜欢什么便买什么”,这一新闻当即就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当记者将问题抛给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时,她反问道:“大家看到的是消费力外逃,我想问的是这100万元需要交多少关税?”

对于产生价差的原因,首先是跨国公司的分销体系、定价体系方面有所差异;其次是国内品牌商品的种类相对较少,消费者的选择也比较少;此外不能回避的原因,就是中国对于部分品牌商品的综合进口税率还比较高,包括关税、消费税。正如姚坚曾指出的:“如果这么多中国的海外游客带回来的商品都没有计入到海关统计中,实际上会导致我们对中国数百亿美元规模的进口低估,也会影响到对贸易平衡的判断。”

但是在专家看来,降关税或许能带来一部分的消费回流,但并不能完全解决价差问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表示,由于不同品牌在不同国家的营销策略不同,即使关税下降品牌也会考量其品牌价值和定位重新定价,是否真的能使得奢侈品“降价”仍有待商榷。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税法专家倪勇军也表示,关税下调对价差的作用不会太大,关税在奢侈品价格中所占比重不是特别大,“有限的税里再做一个有限的降低,对总体价格来讲效果仍然是有限的。”

降税采取何种路径?

在商务部“发声”后不久,有媒体援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的观点表示,对进口奢侈品征消费税,也就是对富人征税,无疑有利于社会公平,不但不应降低,相反应该提高。

有专家对记者表示,关税和消费税是不同税种,在不同环节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征管,尤其是消费税事实上是对纳入征收范围的所有商品,无论其国产还是进口均需要征收的税种,如果要“降”并不止针对进口商品,因此这两个观点并没有太多矛盾。

据介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不宽泛,主要是针对十几类商品引导消费方向,对一部分奢侈品或资源消耗类产品进行征收。汪蔚青认为,不同税制使得不少国外生产的商品在其本国并不缴纳消费税,但在进入我国时,部分商品在进口环节时需要缴纳消费税,而国内商品的零售价是已经缴纳消费税后的价格。“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商品,对于国内外、进出与否都是‘一视同仁’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游客在国外购买商品携带或邮寄入境,只要金额超过5000元,回国后需要在入境口岸海关申报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购买的是化妆品等消费税征管范围内的产品,还需要申报消费税。

倪勇军表示,撇去商业利润和物流成本等,就税这一方面去谈的话,进口奢侈品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三个税种中,只有关税是最具针对性、影响面最小的。“增值税下调的影响面非常大,消费税又不仅仅是针对进口商品,所以关税是最好的选择。”

记者了解到,关税的调整并非某一个部委能够决定,需要报国务院批准。实际上,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开放度的标志。而我国关税政策的调整,需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方可执行。

解决问题还需多管齐下

事实上,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降低进口商品的税负。根据此前海关总署签发的《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规定:自2011年1月27日起,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和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税率从20%降低到10%,关税降低一半。

针对很多民众担心关税下调是否会对民族品牌带来过多冲击的疑问,胡怡建表示,经过多年开放中国品牌已具备一定实力,加上中国品牌在价格上的优势,并不需要太过担忧外资品牌带来的市场冲击力。“虽然利用关税来保护国内产业仍还需要,但未来应逐步取消和淡化,降低进口关税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能反过来倒逼国内企业加速提升竞争能力。”

汪蔚青表示,与其国内征收高税,导致消费外流,不如降低国内的税率,将购买力留在国内,这对控制国内市场的货币流动性过剩也有促进作用。尤其是中国正在逐渐从生产型商品的进口,转移到对消费型商品的进口上,此时关税的相应调整也是大势所趋。

专家建议,进口产品的税率调整要一步一步来,不能搞“一刀切”。一是税率的调整不会是一路向下的,需要一个反复波动的过程,在一定幅度内逐渐调整;二是税目的调整也是逐步并入,匹配税率进行调整。

同时,降税并不是解决价差的唯一手段,专家认为,遏止消费力“外流”问题还应从创新消费模式、打造“原产地形象”、降低流通成本等“组合拳”方式入手。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晁钢令表示,要改变目前消费者对国外品牌的偏好,最根本的还是要做强民族品牌、培育消费习惯。国内企业应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以培育高端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度,满足他们对身份感的追求,还要求政府保护好“原产地形象”。“例如,政府可以考虑在我国有相对优势的行业作产业综合性地投入,加强宣传,将唐装、旗袍等培育成像法国的葡萄酒、意大利的皮鞋一样具有‘原产地’特性的品牌集合群。”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