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网店被征高税看高房价 “万恶开发商”是以偏概全
近来湖北省一家淘宝网店,经过店家辛苦经营,级别达到“五金皇冠”,年营业额过亿人民币。本来这种事,放在国际社会,就是一个当地励志故事,相当值得大家、学习,活脱脱一个中国版平民“百万富翁”故事。但是,湖北税务部门就向该店发出缴纳430多万人民币纳税的处理,还解释了一大堆“估算”理由。
简直匪夷所思!
首先,网店在国际上一直是免税,就算是美国这种征收税务异常严格的制度,也是完全免税,就是鼓励这种新兴产业。这是目前国际惯例,中国是WTO 成员,而且现在全球一体化,不能不尊重国际惯例。其次,税收立法精神就是缴纳税负,同时享受对应权利、福利。目前情况,这如恩格斯说的:没有对应权利、福利的征收税负,就是对人民私有财产无情的侵犯!税收立法精神是税收执行的根本依据,具体税收条例只是依照立法精神来细化操作的条款。如果条款与立法精神抵触,当然是前者无效。
从这个匪夷所思的举动,想到国内的高房价。
现在国内的综合税率已经毫无悬念是全球前三甲,本来老百姓的可支配财富已经是经过“千税”的征收剩余的,在买房、卖房时,又来个“万税”——出让金、报建费、增容费、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所得税等等。
其中在买房时,由开发商或原来业主代为缴纳的,最后都转嫁到买房人身上。
如果由于工作转换、结婚生子、改善居住等原因出售房产,又来一轮重重复复的征收。而这种征收与老百姓具体社会福利根本不符,就算退一万步,有那么一点相对福利,但是现在是重重复复征收,老百姓不可能重重复复“享受福利”吧?
目前的高房价,其实,单单用“万恶开发商”来解释,完完全全是以偏概全、转移视线。就像国内汽油、汽车价格全球最贵,就是高税负、价格垄断造成的!
高房价的责任,开发商只是“代罪”。真正原因是:中国楼市的 “两高两低”——税负高、贫富差距高;福利低、管理效能低。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