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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对个体双定户开展税收检查 保障公平税负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6月13日电(许坤、通讯员乐冰)今天从海口市地税局获悉,该局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个体“双定户”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按《通知》规定的核定定额程序为新开业的双定户核定定额;是否严格按《通知》规定的核定定额程序为实际营业额或发票使用量连续三个月超过定额的双定户重新核定定额;核定执行期届满前30日内,主管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核定定额执行期是否严格按《通知》要求,采用季度或半年,且最长不超过1年;核定程序所涉及的表证单书是否齐全,采集、填写是否规范准确。
自查阶段时间为6月7日至7月15日,市地税局将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内部检查,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自查表。互查阶段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5日,市地税局将组织所属税务分局对个体“双定户”进行互查,并按要求填报互查表。市抽查阶段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31日,省抽查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检查结束后,海口市地税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以达到阳光定税、公平税负的目的。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