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地方财力增 民生投入多
2010年6月1日,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试点。一年来,新疆资源税改革运行良好、稳步推进,地方财力明显增加,资源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民生投入,同时还积极促进了油气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
资源税收入一年增加35.78亿元,民生投入底气更足
地处天山南麓的新疆拜城县,是“西气东输”主力气源地。走进拜城镇奥依巴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幢幢新楼映入眼帘。拜城县副县长陈宏介绍,资源税改革以后,县级财政收入明显提高,加上国家对口支援新疆等举措的出台,拜城县的民生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在资源税改革之前,去年上半年新疆油气资源税收入只有3.71亿元;而改革后的下半年,油气资源税收入猛增到21.64亿元!”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陈跃年介绍,今年新疆油气资源税收入延续了大幅增长的好势头,1至5月油气资源税收入达到21.09亿元,同比增长596.04%。
在新疆率先实行的资源税改革,主要是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过去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即将原来的每吨原油资源税30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7至9元,一律调整为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同时对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三次采油暂按综合减征率的办法落实资源税减税政策。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方章荣说:“改革实施一年来,新疆资源税共增收35.78亿元。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收入全部留给新疆,一些基层县市的可支配财力明显增加,民生投入的‘底气’更足了。”
油田企业可承受,资源开采更节约
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油气企业影响有多大?
据了解,资源税改革主要涉及中石油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塔里木油田公司、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河南油田公司新疆分公司等5大油田企业。这些企业普遍反映,由于原油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资源税改革也促使企业挖潜增效,在节约利用资源上下功夫。以前,在一些油田开采中,产生的天然气无法利用。如今,塔里木油田加快资源回收利用,建设的放空天然气回收站已经达到10个,每天回收放空天然气100多万立方米。
扩大改革范围,助资源大省加快发展
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成功,为改革的平稳推进创造了条件。自2010年12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方案扩大到内蒙古、甘肃等12个省区。从资源税收入情况看,今年前4个月,这些省区资源税均呈现大幅增长态势。
对于下一步的资源税改革,方章荣有着更多的期待:“我们希望下一步扩大范围,把煤炭和其他矿产资源也纳入进来,实行从价征收。地方财政实力增强,有利于加快新疆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些油气企业也提出,改革应坚持“正税清费”的原则,简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比如,向企业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其计征依据、方法、课税对象与资源税完全一致,只是征收主管部门不同。两种税费在征收上应“合并同类项”,避免重复征收。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