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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废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须缴税20%
据港媒报道,据内地法规规定,H股个人股东从公司所得的股息及红利等,应由公司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市场人士指出,气氛欠佳加上中资股近期已受“造数”等多项负面因素困扰,将对H股股价雪上加霜。
国航(753)早前宣布,派发截至去年底的末期股息的H股个人股东,将不获免扣个人所得税,公司将暂留拟向H股个人股东派息总额的20%。据其6月10日发布公告称,因中国税务法规变动,公司早前宣布派发截至去年底的末期股息的H股个人股东,将不获免扣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向H股个人股东征集相应资料及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需时,为确保公司既不违反相关规定又能按时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公司将暂留拟向H股个人股东派息总额的20%,涉及金额约79.5万港元。
国家税务总局年初发表公告规定,对持有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H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废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国航在派发去年度末期股息时,对持有公司H股并名列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个人股东,已不能依据该通知免予扣除个人所得税。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