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伙走私“红油”偷逃税5000多万
继谭氏兄弟“红油”走私集团受审后,昨天,又一“红油”走私团伙的诸多成员在深圳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偷逃税额高达5000多万元,出庭受审被告人达26人之多。
红油走私“一条龙”
据指控,2007年初,被告人陈全等人开始从香港海域购买“红油”走私入境非法牟利,并先后购买了渔船、油罐车等作为运输工具,形成了购买红油、海上运输看水、境内运输、脱色、销售“一条龙”的走私犯罪团伙。
2007年,被告人陈全、陈映凤、何水权等人通谋,合作走私“红油”进境销售,由被告人陈裕华、何洪等人在陆地沿途看水押车。经海关关税部门核计,2007年走私“红油”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00多万元。
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陈全与被告人陈映凤合谋,继续走私“红油”进境销售,并先后纠集了被告人陈伙胜、陈裕华等人参与走私活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691万余元。
第一被告人当庭认罪
根据指控,这个走私团伙分工十分明确。陈全负责整个走私活动的指挥、策划、联系协调;陈映凤负责走私“红油”数量的记录、做帐;被告人李福祥、潭水生负责驾驶渔船偷运“红油”入境;被告人陈伙胜负责海上运输、岸上过驳“红油”的调度,负责组织其他被告人在海边过驳“红油”到油罐车;陈志坚(另案处理)负责组织人在陆地驾驶油罐车运输走私进境的“红油”;被告人陈裕华等人在陆地沿途看水、押车。
昨天,检察机关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2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第一被告人陈全当庭认罪,但他辩称没有走私这么多数量的“红油”。陈全还称与陈映凤是结拜兄妹,两人各干各的,没有合伙。公诉人对陈全的辩解予以了反驳。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