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咨询
企业初加工大麦等收入可免所得税
企业对大麦、糯米等产品进行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昨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透露了上述信息。
根据《通知》,除大麦、糯米外,企业对青稞、芝麻、核桃、番茄、玉米胚芽、小麦胚芽等进行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同样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此前我国曾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表示,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明确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具体农产品,但当时并没有明确表示对大麦、糯米等产品进行初加工的企业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共有0条 1/0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