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税收促发展”是个伪命题

    高层视点

  经济学教授 王先庆

  在全国各地的道路两旁以及不少宣传物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习以为常的标题口号:“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税收取之于民,用之用民”。这些口号实际上是一些伪命题,它们之间并不存在逻辑的必然性。

  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经济改革30多年来的诸多深层次问题相继暴露出来,例如内需不足、出口过度、外资依赖、服务业发展滞后、定价权缺失、市场诚信危机、企业生存能力偏弱、产业转型缓慢等。然而,在这一系列问题背后,最深层次的根源是什么?在笔者看来,根源是代表着传统体制最后堡垒的旧税制。可以说,目前的中国税收体制如果不进行大改革,整个经济进步、转型和提升都将成为空话。

  现行税制是旧的经济发展方式的“保护伞”。简单地说,过去30年,我们的发展方式就是“重生产,轻消费;重制造,轻服务;重出口,轻内需;重外资,轻内资;重投资,轻收益;重国企,轻民企;重产品,轻品牌;重产量,轻销售”。在这一系列问题的背后,最核心的东西就是“重税收,轻福利”。所以,现在谈“扩内需、转方式、调结构、促民生”,如果税制不作大变革,成效将十分有限。中国必须通过改革现行税制以及“大减税”,来实现新时期的新发展。

  重税政策还滋长了市场诚信的缺失。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税,不仅存在几套账本、大量关联交易、瞒报少报、假出口假外资,而且不愿向社会提供真实的数据和经营信息。这招致的最大后果是,我们的经济领域处处充满谎言,统计数据严重失真。

  为何经常性的宏观调控无效?因为它依据的是不真实的数据信息,它调控的对象和内容常常是虚置的、悬在半空的,这才是中国经济成长道路上十分可怕的事情。

  至于中国税收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大思路应该是:税收征收的环节和重心应该从生产过程和服务过程转向消费过程,即在人们已经取得收入去实现最终消费时,才去征收。也就是说,先让本土企业活起来,先让百姓富起来,这样的税收才有根基,社会和经济才能健康和谐。尽管这种征收体系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模式和征管模式都是一种巨大的革命,但它却是世界潮流。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