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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5月起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从本月起,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据了解,按照新政策规定,自治区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并对单位安置残疾人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单位和个人采用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件、残疾人挂名而不实际上岗工作、虚报残疾人安置比例、为残疾人不缴或少缴规定的社会保险等方法骗取税收优惠补贴的,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其实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年度内实际享受到的减(退)税款应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其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3年内取消其享受相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