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民众税感”是检验税负水平的重要标准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日前发布的中国税收风险研究报告认为,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目前税负水平高于中高收入国家,大口径宏观税负水平过高。从财政支出角度看,我国宏观税负的水平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存在着一些不对称。(5月9日《经济参考报》)

  一直以来,我国的政府有关部门及国内的一些学术机构,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税收负担水平高低这一辩题的争吵,并且各执一词,摆出相应的论据予以佐证和支撑。应当看到,交锋双方的博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时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和健全,除了正常的税收制度安排外,在很多领域、很多环节还存在着林林总总的规费收入和基金收入,甚至于一些地方或部门的预算外收入有超过预算内收入的嫌疑或趋势。如此,严重削弱了法定税收的正统和主导地位,影响了税收筹集收入职能的发挥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也加重了市场主体的税收负担和纳税反感,让其潜意识里税费不分、征纳错位,“谈税色变”乃至暴力抗税也就不足为怪了。税收具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鲜明特征。税负高不高,民众最具发言权。在笔者看来,不论是何种口径统计下的税负,关键要能确保税收在“取之有道”、“用之有道”的同时,民众既能体验到自愿纳税的责任感和成就感,又能收获到“受税无穷”的幸福感和遵从感。 (方胜)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