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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租赁公司增值税优惠或可延续到2017年
国际文传电讯阿拉木图5月4日讯,阿拉木图税务局局长努尔巴耶夫当日透露,哈税法对租赁公司增值税的特惠规定可能延续到2017年。
目前哈若干法律文件的修改草案已提交众院审议。其中包括将税法第250章有关租赁公司增值税特惠条款延至2017年的提议。根据现行税法,该条款应于2012年取消。
哈现有租赁公司约20家,以国有租赁公司和银行下属租赁公司为主体。主要业务是向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以及石油工业企业出租进口机械设备。按哈现行税法规定,为促进租赁业务发展,减轻中小企业财税负担,租赁业务可免交增值税。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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