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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建立文明的税收秩序

     本报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彭爱民 余锦钟 万尚真 胡承伟

      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最根本的职责。几年来,我省国税部门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努力营造公开、公平的税收环境,树立了良好的文明执法的形象。目前,全省国税系统有41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在参与创建的政府部门中名列前茅,国税部门依法治税的成效,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依法治税从规范行政裁量权开始

      2008年3月5日,省国税局局长程安亭收到了省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一份材料。这份材料的内容是,在上年度全省民主评议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收集了群众对国税部门的评价和意见。其中多条评议直指部分基层国税部门对纳税人随意执法,核定税款和处罚有关税收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规范。有的纳税户定税定得偏高,有的定得偏低;在处罚偷漏税时,有的处罚偏重,有的处罚偏轻,存在着人情税和关系税的现象,还有部分税务干部甚至利用自由裁量权,向纳税人索要钱财,损害纳税人的利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程安亭看完材料后心情沉重,立即主持召开专题局务会议,讨论如何整顿作风、规范执法的问题。程安亭在会上严肃地说:“根据税法规定,我们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法的过程中,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的权力空间。如何用好这个权力,是我们能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的税收秩序的关键。如果我们不能用好这一权力,那么就很容易产生腐败行为,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会议决定,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着力在税收法治程序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随后,省国税局在全省开展税收执法风险调研,先后召开座谈会22场次,调查一线执法人员135人,走访纳税人235户,找出风险点428个,涉及执法事项102项。在分析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国税局制定和实施了《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在控制源头、建立规则、完善程序、制定基准、发布案例等5个方面,为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了13项制度,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

      例如,全省国税系统建立定税、评税机制,由税务局、个协、个体工商户代表、市场管委会、居委会等,联合组成定税、评税委员会进行评议,然后将评议的结果张榜公布。这样就有效地保证了给个体经营户定税的公平性,杜绝人情税和关系税。

      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处罚,《办法》规定,建立由税务执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避免由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有效地避免“索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为了让《办法》得到有效实施,省国税局对违反规定的税收执法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几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共通报批评546人次,责令待岗52人次,取消执法资格15人次。严格的行政问责,促使税务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在纳税人中产生了良好反响。

      执法公开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今年3月23日,岳阳市国税局召开重大税务案件公开审理会,对某企业重大涉税案进行公开审理。邀请纳税当事人,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纠风办、市优化办、市法制办等单位有关人员,以及特约监察员、媒体代表共37人组成“陪审团”全程参与。审理过程中,纳税当事人就具体案情进行申辩,就税务机关检查、审理中的相关问题提出质疑,发表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看法。

      经两个多小时的辩论,审理会决定接受国税局追缴增值税219.57万元的决定。该企业代理人李女士作最后陈述时表示:“公开审理,让纳税人有话语权、监督权,经过审理和辩论,我们对涉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都清楚了,对补缴税款也无异议。”

      这种公开审理的方式,是国税部门加强依法治税所采取的重大措施之一,其核心的思想,就是要保证执法的公开性,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此,省国税局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为出发点,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理念和措施,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申辩,从而大大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几年来,省国税部门利用网站、办税场所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工作纪律等,使国税机关的行政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纳税人广泛知晓,把税收执法置于各方严格监督之下。此外,还开发了网上评廉系统,在互联网上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全省万余名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廉洁从税情况、文明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由于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严格监督,国税系统的执法过错量由2009年的6282笔减少到2010年的743笔,同比下降88.2%。

      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2008年10月,湘潭市国税局在缜密的前期调查后,联合公安部门对当地一家大型槟榔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自恃为当地提供数千就业岗位,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支持,该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检查。甚至特地养了好几只高大威猛的狼狗看守院门,防止外人进入。如此一家戒备森严的企业,却不断被举报有严重的偷漏税行为。税务人员和公安人员迅速进入企业,封存了财务电脑,结果发现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额为1900余万元,而实际销售收入高达2个亿。更令人意外的是,企业内部还专门设有一间金库,堆放着成箱的现金,用于日常交易,以躲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账户监控。“1900万元与2个亿,相差10倍多。如果没有突击检查,这中间的税收流失十分惊人。”参与此次稽查的一位税务干部说。通过对该企业的稽查,国税部门基本掌握了槟榔行业的经营规律,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槟榔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要严格依法治税,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就必须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的行为,才能为公平税负创造良好的条件。在这方面,国税部门近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部门在全国率先构建并不断深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检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互动机制,查补入库税收140亿元,先后建立了砂石、煤炭、槟榔等30余个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相关行业税负逐渐提升到了合理水平。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推广分级分类稽查办法,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共检查纳税人3.5万余户,查补入库各项税收65.3亿元。

      去年11月,我省国税部门和辽宁本溪公安、国税、地税联合,侦破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省最大假发票案,彻底摧毁了一个以娄底市为制造、储存中心,在辽宁、山东、上海等18个省22个市州销售的特大发票制假犯罪网络,端掉大型假发票印制窝点1个,储藏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假发票2787万份,发票可开金额高达600多亿元,创下湖南单案假发票缴获量之最。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亲自签署嘉奖令,并对办案质量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某些行业和区域十分猖獗。为此,省国税部门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开发应用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加强发票管理。到2010年底,全省已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共12.13万户,开具发票1.12亿份,比2009年的开票份数增长42.82%,为发现和打击利用发票违法犯罪提供良好的条件。去年全省共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2122起,收缴假发票5937万余份,共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1.195亿元。

      铁腕整治税收秩序,严格依法治税,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了税收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税收收入3540亿元,年均增长17.66%。今年1季度组织入库国税收入320.1亿元,增长36.87%,为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