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个税改革你准备好了吗?
站在2016的尾巴上向回看,今年你一共注意过“个税”几次?个税改革是房奴福音?
小编记得,最群情激昂的一次,大概是“年收入超12万被称为高收入群体,或面临个税重点调整”。当然,这一消息很快被证实为谣言。
现象级事件之外,围绕“个税改革”,纷纭的传闻还有很多: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体制,通过增加教育、房贷利息抵扣来改变 ‘一刀切’的现状。”
“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
“个税改革方案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出炉。”
虽然个税改革作为年度持久发热话题,现仍处于“雷声大,雨没下”的状态。然而2016年很快就会过去,改变,很快就会发生。
11月10日,有消息称财政部已经单独设立了个人所得税处。个税改革政策落地的大幕正式开启前,今天小编先回顾一下现有的关于个税改革的设想。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有一众房奴做“群众基础”,“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纳入专项抵扣”成为大热预测。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套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涉及对住房这一基本民生问题的税收待遇。首套房贷款利息抵扣,需要首先考虑如何实现贷款买房、租房、使用自有资金买房或已还清贷款这三种住房形式之间税收待遇的公平。即使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抵扣,也需要明确抵扣上限。
个税免征额调整
从2011年起,每年“两会”都有人大代表提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提高至5000元、8000元甚至10000元不等。
所谓“个税免征额”,是指免于征税的金额。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同时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七级,一直沿用至今。
计算后可知,如果提高个税起征点,工资越高则个税“减负”越多。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个税设计的初衷是调节高收入、缓解因社会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提高起征点,出现看似“劫贫济富”的倾向。一味提高费用扣除标准,恐怕不太现实。
对高收入阶层增量调节
据悉,业界对个税改革“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的基本思路已达成共识。另有消息称调节以“渐进式”推进,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长期方案则是要建立各个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自动汇总的机制。
这就是激起轩然大波的“年入12万竟成高收入群体?!”的出处。按照多年前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但考虑到经济发展和货币贬值,这一标尺未必会沿用至政策落地之时。
个税按家庭征收
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
个税按家庭征收,是业内呼吁的“综合税制”的体现,也将是一大利好消息。例如当个税按家庭征收确实实行,就可以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统一发放育儿补贴,更为公平。
有专家佐证称,在个税改革的短期和中期阶段,要实现从个人到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纳税,并实施调整税率结构,促进税制公平。
子女抚育、老人赡养抵扣个税
继“个税或按家庭征缴”之后,“子女教育费抵扣个税”、“老人赡养费抵扣个税”的预想也被提出。
2012年3月,一份发改委起草的报告就郑重提出了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
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即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专家指出,为了保障公平,在政策正正式落地前,还需要完善配套措施,加快建立和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也需要完善细节,比如说家庭抚养的孩子,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要给予不同标准的扣除。
个税或将迎来颠覆性改革
小编发现,总结各个围绕个税改革的预想可知,个税改革方案的总体方向有:对高收入阶层增量调节,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改变“一刀切”现状,增强制度综合性,完善分类专项扣除等。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这意味着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已有35年未曾进行全面修订。个税俨然成为所有税种改革中的“硬骨头”,正是因为改变太难,所以一旦改变,将产生空前影响。
据悉,个税改革政策或于2017年上半年落地,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