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办税日历(附11月实施的财税新规)
为方便办税人员提前了解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根据税务机关网站信息,小编特意整理来了2016年11月份办税日历,仅供参考!
注:以上为北京常用征期日历,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
征期开始: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2016-11-1开始)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2016-11-1开始)
征期结束: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结束日期:2016-11-10)
备注:
1.实行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2.在国家税务局实行按季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预缴)期限同各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期一致。
3.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此表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5.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报告和解缴税款的期限。
6.此表未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入库期。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
8.此表备注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正常申报期和入库期。
附:11月起开始实施的财税新规
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将上“黑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决定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将不定期公示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税务机关通过5种方式查实机动车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公告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决定在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和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开展赋予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试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时,暂免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公告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施行
海关总署日前审议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共五大章三十四条内容。《办法》明确,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咨询、书面函询、网络调查和委托调查等方式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开展贸易调查;进出口企业、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编制和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11月15日起纳税人代开发票更加便捷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明确了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以及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两种情况下,纳税人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五)项执行。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公告》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为视角,回答了纳税人办税时最关心的问题,即需要什么资料、怎么办、跑几步办完。流程简洁、清晰,让纳税人看得懂、看了就会办。
11月1日起税库银三方协议可在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签订
为进一步落实互联网+工作要求,减轻纳税人、基层分局和银行营业网点负担,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业务,上海税务将于2016年11月1日启用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三方协议涉税事项。
其他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
11月1日起网约车新规正式实施
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日前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符合: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1月1日起800公里以下航线票价放开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行。《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同时,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应当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航空公司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