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税收调整迷局:房产税推广放缓,土地增值税征收从严?
4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被列为2011年改革重点工作之一。
4月21日,本报记者针对此次房地产税收调整查阅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未能在该网站发现相关实施细则。“我们目前还没有收到有关信息,一旦有,相关司局会具体操作。”国家税务总局某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调整和完善,还不就是加大税收监管和征收力度,国务院对于具体税收领域没有提及,无非就是这个态度:涉及房地产一切从严,不管是信贷还是税收。”某国有地产企业相关财务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房产税推广是急是缓?
由于国务院此次表态“调整和完善”所提及的是“相关税收政策”,并未提及具体领域,一时间,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哪些领域可能被列为“调整完善”的范围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这其中,针对保有环节的房产税被众多业内人士提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应该重点调整房地产税,调整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
“只有调整保有环节的税收,才能抑制房价,减少投资投机行为。而房地产流转环节的税收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等,由于住房的刚性需求,最终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调整流转环节的税收未必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影响,反而会推高房价。”张学诞说。
然而,对于已经在重庆和上海开启试点房产税的推广是急是缓,国务院的此番表态则让部分人士看出另外一番新意。有业内人士甚至直言,“房产税的推广可能要缓一缓!”
为此,记者翻阅了最近历年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涉及房地产税收改革的相关表述,在2007年为“积极推进物业税改革”,2008年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2009年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2010年则是“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试点开启之后,房产税进入实操层面,推广难度也往往超出预期。从多年连续提及"房产税"到今年不提,这里面不排除有缓一缓的意思。”某河北上市房企集团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而在此之前,2011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亦表示,目前推广房产税至全国范围内的条件还不成熟,要等到试点取得经验以后,这段时间仍需要积累经验,目前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